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县政务中心管委会职能简介
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请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县政务中心管委会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大英县政务服务中心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改进审批方式,扩展服务功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窗口管理,着力提高办事效率,为人民群众搭建起公开、公平、公正办事的平台。
1、进一步推进放管服优化服务。一是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它事项,同时借鉴友邻区(县)经验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二是完善相应的制度、服务流程。三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
2、扎实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中心将加大与市级平台对接,加快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模块功能,从而实现各级各部门数据共享。
3、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政务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4、大力推进《大英县“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分类、分步落实中心牵头工作。同时,加强交易服务中心的业务学习,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政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县政务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214.94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95万元,增加的预算数分为两部分,一是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比例增加。二是公用人头经费调高标准。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政务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291.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9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政务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21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4万元,占44.59%;项目支出119.10万元,占55.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政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4.94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95万元,主要是:增加的预算数分为两部分,一是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比例增加;二是公用人头经费调高标准。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9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3万元、农林水支出(第一书记工作经费)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政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94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12.95万元。主要是:增加的预算数分为两部分,一是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比例增加。二是公用人头经费调高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28万元,占8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万元,占5.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5万元,占1.93%;住房保障支出7.13万元,占3.32%;农林水支出(第一书记工作经费)0.5万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7.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资金(13个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公用经费等开支。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5.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公用经费等开支。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7.99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工作的并联审批、政府采购运行、早九晚五工作餐费、大厅运行费用、电子监察租赁、网络运行、为办事群众免费复印材料、重大项目VIP室运行等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0.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关公务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政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政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工作实际需要,暂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8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机关公务及政务服务方面接待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全市公务车改革,2018年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政务中心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3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差旅费4.3万元。
政务中心2018年“会议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用于人大政协调研及全县政务服务工作会费用等;“培训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参加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差旅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出差及脱贫攻坚下村差旅费等。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务中心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政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政务中心管委会1家行政单位以及政务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18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96万元,增长32.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政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方面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政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县政务中心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9.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