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内设:办公室、车辆管理所、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和五中队。
办公室
负责交警大队内务、文秘、来信来访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铁路、高速公路周边相关涉路安全管理工作。
车辆管理所
负责全县驾驶员、机动车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红绿灯电子监控系统管理及其违法处理工作。
一中队(城区中队)
负责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接受群众求助报警,先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定期分析研究县城区交通安全形势,制定科学勤务机制;参与县城区街道建设的规划与设计;负责县城区各种交通安全创建活动等工作。
二中队(回马中队)
负责回马镇道路和县内省、市级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接受相关线路上的群众求助报警,先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定期分析研究回马镇交通安全形势,制定科学勤务机制,负责回马镇各种交通安全创建活动等工作。
三中队(农村中队)
负责各乡镇(除回马镇)的县级道路和乡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负责辖区单位、学校、村社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及危化品运输管理工作;联系辖区客运单位;参与全县道路建设的规划与设计。
四中队(特勤中队)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负责参与涉及道路交通、车辆等方面的刑事案件侦办工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审讯,为破获各类涉路、涉车案件收集证据。
五中队(交通法规与安全宣教中队)
负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施交通科技建设与运用;牵头组织道路交通开道、安保、警卫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三、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预算为1206.66万元,较上年增加31.27%。其中:基本支出432.50万元,较上年增加18.75%,因本单位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774.16万元,较上年增加39.48%,因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含城区红绿灯建设支出在内。
(一)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360.52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和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支出。
(三)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8年预算704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执法、交通协警员经费经费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46.0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事业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14.1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28.0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46.7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6.66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27%,主要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75%,因本单位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9.48%,因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含城区红绿灯建设支出在内。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6.6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1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6.66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287.44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及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包含城区红绿灯建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5.53万元,占9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3万元,占3.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6万元,占1.36%;住房保障支出28.04万元,占2.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360.52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和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8年预算704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执法、交通协警员经费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46.0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事业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14.1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28.0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46.7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来访友邻单位人员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大队执法执勤用车严重老化,油耗及维修费比上年增加。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一般执勤执法用车8辆,其中轿车4辆,皮卡车2辆,越野车1辆,中(小)型载客汽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用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5万元。
(一)会议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计划培训事项。
(三)差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87.5%,主要原因是2018年扶贫等工作继续开展,人员也有所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4.4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7.29万元,增长19.84%。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8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20万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省补车管工作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 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经济犯罪侦查(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动技术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项行动技术工作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网络侦控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网络安全侦查的支出。
1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反恐怖(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2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刷、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2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4.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2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