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环函〔2018〕25号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谦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WARTT SAL新型螯合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谦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WARTT SAL新型螯合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专家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建于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庞善沟,租用大英县三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1500㎡,办公楼150㎡。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材料堆放区、办公区、供水、供电等仓储、公用、环保工程,形成年产3000吨 WARTT SAL新型螯合剂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二、项目经专家出具《四川谦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WARTT SAL新型螯合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专家意见认为《报告表》编制目的明确,评价依据较充分,环境概况介绍基本清楚,评价内容与评价方法选择基本恰当,工程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能反映项目特征,环评结论可信,提出的环保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符合编制要求。项目经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017-510923-26-03-181141]FGQB-0127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与大英县三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和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三、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投资,建设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工作制度、运行台账和污染源管理档案。制定项目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安全。
(二)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设置污水收集系统,做好防渗处理,建筑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废物,装修一般固体废物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
(三)落实废水处理措施。项目营运期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厂区废水分类收集系统建设,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落实噪声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对搅拌罐、酸碱泵等高噪声设备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做到噪声不扰民。
(六)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内分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两个区域,严格做好防渗、防泄漏措施。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8日
2018年2月8日
抄送:大英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