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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2-7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摘要: {"原始ID":"b1749cdce9aa4c4f942a6f76c7064340","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7日","发布者":"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附件":[]}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部署,按照《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大脱贫办发〔2017〕12号)要求,县国土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2016年度、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宅基地复垦及生态修复开展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验收时间

  从2018年2月8日开始。

  二、验收程序

  (一)镇乡自验。拆旧复垦工程全部竣工后,由镇乡组织自验。镇乡自验合格的,完善相关资料(包括“一协议两照片”,即拆旧复垦协议,拆旧前、复垦后照片),并以镇乡为单位向县拆旧复垦领导验收小组书面申报验收。

  (二)县级验收。收到镇乡验收请示后,县拆旧复垦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开展县级验收,并填写《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自验/验收表》(附件1),实地核查户数不少于镇乡验收总户数的30%。县级验收合格的,各镇乡按程序申请拨付拆旧复垦工作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县级二次验收依然不合格的,严肃问责。

  三、验收分组

  第一组

  验收单位: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

  验收对象:蓬莱镇、金元镇

  联系人:吕鸣(电话:18011175353)

  第二组

  验收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验收对象:隆盛镇、回马镇、智水乡

  联系人:罗铃钞(电话:18011175837)

  第三组

  验收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水务局

  验收对象:河边镇、卓筒井镇、通仙乡

  联系人:王俊(电话:18011175386)

  第四组

  验收单位:县国土局、县林业局

  验收对象:天保镇、象山镇、玉峰镇

  联系人:赵冬梅(电话:18011175220)

  四、车辆安排

  督查使用车辆分别由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扶贫移民局负责。

  五、验收要求

  严格按照《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试行)》开展验收工作。各镇乡要认真组织自验,根据自身建设实际,客观准确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各验收组要认真开展县级验收,并于验收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表格(附件1)报送县国土局汇总(联系人:吕鸣,电话18011175353,地址县国土局503室)。

  附件:1.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自验/验收表

  2.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试行)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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