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部署,按照《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大脱贫办发〔2017〕12号)要求,县国土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2016年度、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宅基地复垦及生态修复开展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验收时间 从2018年2月8日开始。 二、验收程序 (一)镇乡自验。拆旧复垦工程全部竣工后,由镇乡组织自验。镇乡自验合格的,完善相关资料(包括“一协议两照片”,即拆旧复垦协议,拆旧前、复垦后照片),并以镇乡为单位向县拆旧复垦领导验收小组书面申报验收。 (二)县级验收。收到镇乡验收请示后,县拆旧复垦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开展县级验收,并填写《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自验/验收表》(附件1),实地核查户数不少于镇乡验收总户数的30%。县级验收合格的,各镇乡按程序申请拨付拆旧复垦工作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县级二次验收依然不合格的,严肃问责。 三、验收分组 第一组 验收单位: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 验收对象:蓬莱镇、金元镇 联系人:吕鸣(电话:18011175353) 第二组 验收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验收对象:隆盛镇、回马镇、智水乡 联系人:罗铃钞(电话:18011175837) 第三组 验收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水务局 验收对象:河边镇、卓筒井镇、通仙乡 联系人:王俊(电话:18011175386) 第四组 验收单位:县国土局、县林业局 验收对象:天保镇、象山镇、玉峰镇 联系人:赵冬梅(电话:18011175220) 四、车辆安排 督查使用车辆分别由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扶贫移民局负责。 五、验收要求 严格按照《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试行)》开展验收工作。各镇乡要认真组织自验,根据自身建设实际,客观准确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各验收组要认真开展县级验收,并于验收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表格(附件1)报送县国土局汇总(联系人:吕鸣,电话18011175353,地址县国土局503室)。 附件:1.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自验/验收表 2.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试行)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