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2018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治理办职能简介: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的职能,主要是负责对各类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协调、督促、考评、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政策、措施、办法,对城市管理履行监督、检查、考核、协调职能,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城市管理专项检查和年终综合考核。
(二)县治理办2018年重点工作简介:1、农垃治理,动员引导群众从“扫干净、摆整齐做起”,常态化保持“六顺六净”;2、秸秆禁烧工作;3、污水处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治理办为政府办直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9名,实有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治理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治理办2018年收入总预算为166.69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101.77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3个人员编制,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都有所增加,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环境保护其他环保事务支出的秸秆禁烧经费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治理办2018年收入预算166.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6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治理办2018年支出预算16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9万元,占53.81%;项目支出77万元,占46.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治理办2018年财政收支总预算拨166.6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77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3个人员编制,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都有所增加,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环境保护其他环保事务支出的秸秆禁烧经费项目。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6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7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8万元,节能环保项目支出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治理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6.69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101.77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3个人员编制,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都有所增加,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环境保护其他环保事务支出的秸秆禁烧经费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6万元,占46.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8万元,占2.15%;住房保障支出6.13万元,占3.68%;基本养老保险10.22万元,占6.12%,其他环保事务支出的秸秆禁烧经费项目70万元,占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201)管理事务(03)事业运行(50):2018年预算数69.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其他政府办公厅(201)机构事务(3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2):2018年预算数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性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05)(05):2018年预算数10.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18年预算数3.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节能环境保支出(211)其它环境保护管理(01)(99):2018年预算数7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秸秆禁烧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8年预算数6.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治理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
公用经费1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治理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一样为0万元,未安排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减少0.3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与2017年一样为0万元,2018年未预算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的计划未变。
县治理办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包括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是开展城乡环境的督查,及城市管理督查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治理办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万元,其中:会议费1.4万元,培训费1.4万元,差旅费7.5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治理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治理办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治理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56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治理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买电脑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单位现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到督查城乡环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县治理办秸秆禁烧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已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其他政府办公厅(类)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一般性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5.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