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大不动产公 [2018] 4号
权利人郭太字、张中英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大蓬民字第200900155号),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大国用(2008)字第2483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太字、张中英
2018年1月23日
编号: 大不动产公 [2018] 4号 权利人郭太字、张中英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大蓬民字第200900155号),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大国用(2008)字第2483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太字、张中英 2018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