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8〕4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红盾春雷行动2018”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大英县“红盾春雷行动2018”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大英县“红盾春雷行动2018”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净化我县市场环境,助推旅游消费升级,着力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止,在全县开展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为指引,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立足部门监管职能职责,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购物秩序、治理旅游消费环境、强化汽车市场监管,强化质量提升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为,充分发挥深化改革“先行官”、市场秩序“守护神”、市场监管“主力军”的作用,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重影响我县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通过行政指导、信用监管等手段,促进经营者诚实守信;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实现行业协会引领和示范,规范会员公平竞争;更好发挥公众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释放市场监管的社会资源,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我县商品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三、行动主题
“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主题是“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
“净市场”: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能职责,结合我县“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强化传统市场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旅游、网络交易等各类市场存在的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整治假冒伪劣、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乱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做到明规矩于前、寓监管于中、施严惩于后,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护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关切,追踪民生热点,针对“两节”期间人民群众消费活跃、网络和各类市场集中促销、拉人头式传销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实际,始终关注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打击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紧密相关的市场违法行为来保护和改善民生,强化消费维权,净化节日市场,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促发展”:以强化质量提升为主线,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改善营商环境。通过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条件,为简政放权拓展空间,为改善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繁荣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四、主要任务
“红盾春雷行动2018”包括“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购物秩序”“治理旅游消费环境”“强化汽车市场监管”“强化质量提升”“打击传销、规范直销”6个专项行动。
(一)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1.行动目标: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构建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白酒、会销、教育、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一批严重影响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着力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
2.行动重点:一是严厉打击市场混淆行为,对节假日消费热点商品的混淆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二是严厉查处误导和商业诋毁行为,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荣誉等行为,特别是面向老年群体的虚假宣传,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三是厘清商业贿赂界限,以医药、教育、“红顶中介”等涉及公共服务的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查处工作。四是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力度。五是积极探索查处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领域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水平。六是严肃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七是以公用企业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加强垄断线索排查,进一步深化反垄断执法工作。
牵头部门:县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规划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二)整治网络购物秩序
1.行动目标:进一步改革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加大对网络市场特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升一体化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2.行动重点:一是发挥全县各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针对重点领域开展网络市场综合治理,推进落实第三方平台责任等工作。二是开展定向监测,协同摸排违法线索,查找违法主体,做好电子数据证据固定及落地查处工作。三是开展网络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四是打击网络交易中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大网络商品品牌保护力度,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六是查处刷单炒信、删除差评、网络传销等网络市场新型案件。七是加大网络消费欺诈等案件查办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县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三)治理旅游消费环境
1.行动目标:以“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为抓手,针对旅游消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旅游行业违法行为的整治,着力构建“大市场、大联合、大整治”的旅游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大格局;以点带面逐步深化创建工作,努力营造购物放心、旅游舒心、服务温馨的旅游环境;突出特色引领,着力示范培育,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打造放心舒心的大英旅游品牌效应。
2.行动重点:一是强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行业,重点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三是以购物商店、旅行社等为重点,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欺诈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旅游市场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傍名牌”、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和利用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违法行为。六是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强化对违法失信旅游企业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七是畅通旅游市场消费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县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县食药监局、县发改局、县执法局、县商务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四)强化汽车市场监管
1.行动目标:围绕民生关切,聚焦消费热点,集中开展汽车消费领域商品质量服务的专项整治;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汽车市场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消费放心舒心。
2.行动重点:一是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在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行为,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费用等行为。二是打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严肃查处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和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表示等行为。三是打击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行为。四是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严肃查处在汽车销售维修保养以及装饰装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等行为。五是打击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六是依法公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过曝光销售不合格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汽车消费市场的消费警示和消费引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县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商务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五)强化质量提升
1.行动目标: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增强品牌意识,提
升质量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质量强县工作机制,加快形成质量工作多元共治格局,推动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提升质量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与贡献率。强化产品质量监管,确保我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行动任务:一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制定我县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对主要消费品、纤维制品、危险化学品、电子商务产品和交通、易地扶贫搬迁、市政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建筑材料,以及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妇幼儿童老人用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等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同时对涉及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产品、工程及服务项目实施重点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二是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和重点市场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与食药监、农业、林业、畜牧、环保、住建、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的快速反应、执法联动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三是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及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牵头部门:县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六)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1.行动目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长效监管机制,使传销活动在我县无任何生存土壤。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传销活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加强企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查处直销违规违法案件,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净化我县市场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行动任务:一是严肃查处“拉人头”式传销、以高价销售廉价商品从事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认真清查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行为。四是全面排查和严肃处理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五是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六是严厉打击利用“会销”形式,大肆虚假宣传,骗取老年人钱财的违法行为。七是加强对传销受骗困难群众的救助、援助,让受骗困难群众感到社会的温暖。
牵头部门:县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1日至1月10日)。召开全县“红盾春雷行动2018”动员部署工作会议,把此次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传达部署到有关单位和每位执法人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大媒体大力宣传行动内容,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月1日至4月10日)。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8年4月下旬)。对照行动方案,全面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并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行动方案落地生根。要按照“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案件体现成效、用规范提升效果、用宣传扩大影响”的总体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举措,确保我县“红盾春雷行动2018”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工商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质监局,由县工商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将“红盾春雷行动2018”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处理好专项行动与其他监管职责的关系,整合调配执法资源,切实组织实施好本次集中行动。
(二)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要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根本导向,坚持科学正确的执法理念,切实转变观念,实现案件查办从“数量”到“质量”的提升,指导和引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做好规范指导工作,充分运用约谈、告诫等方式,采取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对经营者的行政指导。要依托信用约束规范市场秩序,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指导和督促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三)强化重大案件查处。要充分发挥12345、12315、12365等维权平台作用,通过执法协作,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案件信息互通共享,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做好案件线索排查。要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关系民生的大要案件。要切实做好案件录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确保案件同步录入和同步上报。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大力推进协同监管。要树立社会化监管理念,加强与行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合作,强化社会监督和协同监管。充分发挥各级各相关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执法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要数据共享、执法协同,形成综合监管高压态势。各相关部门要以业务对口、紧密配合为原则,形成分工协同监管机制,落实数据归集、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各项工作。要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主体法律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加强部门的配合,处理好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监管问题,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五)广泛推进舆论宣传。要紧密围绕“红盾春雷行动2018”主题,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各自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特别是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引导消费;要宣传行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我县执法部门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六)高度重视督查考评。县政府将此项行动纳入阶段性重点工作,从方案落实、工作推进、案件查处、宣传报道、材料报送、大要案件、领导重视、社会反响等多个方面,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和综合考核评定,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