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委办〔2017〕48号)及全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遂河领发〔2017〕4号)文件精神,为落实河长制工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需在郪江、马力河、陈古溪、龙溪河的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全镇共设置河长制公示牌31块,共计所需资金116600元(大写:壹拾壹万陆仟陆佰元整)。市县级河长制公示牌5块,单价4600元/块,共计资金23000元;镇级河长制公式牌26块,单价3600元/块,共计资金93600元。
由于镇级财政资金紧张,现特向贵办申请全额拨付我镇河长制公示牌制作费用。
妥否,请批复。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