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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城西社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城西管委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7-12-2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7| 评论: 0|来自: 县城西社区管委会    

摘要: {"原始ID":"35ce21cdfaa04be2830ba3bdfb36e843","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发布者":"县城西社区管委会    ","附件":[]}

大城西管委会〔2017〕112号

大英县城西社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城西管委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社区:

根据《大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城西管委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城西社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 12月18日

大英县城西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印发

大英县城西社区管理委员会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委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危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大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处置原则

属地为主,统一指挥;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常备不懈,减少危害。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工作组

组  长:王怀才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  佳   管委会副主任

        李  耘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蒋  洋   城西食药所所长

徐怀志   太吉派出所所长

龚大伦   县中医院院长

        吴良贵   安全办主任

        蒋  磊   社事办主任

        张芷萱   党政办干部

        胡昌龙   群工办主任

        段建波   卫计办主任

        刘  琳   财政所所长

        刘春蓉   同心路社区主任

        唐建平   转轮街社区主任

        查胜安   花园街社区主任

        唐福生   胡家坝社区主任

(二)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具体见事故分级标准(附件1)。

(三)信息报告和初步核实

各社区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管委会食药安办报告。管委会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报告、12331投诉举报后,应立即派监管人员会同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核实、采样,做出初步结论。初步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的,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涉及到车站、旅游景点等方面的,立即通报主管部门;因农村家宴、居民家庭聚会发生的相关事故,及时上报县食药监局处置。

(四)启动应急响应

一旦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成立指挥部,并上报县食药监局,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五)开展应急处置

1、加强病员救治。坚持把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各社区要及时组织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开展救治,认真做好就诊人数、住院人数、转院人数、死亡人数等的统计工作。对确需转院治疗的,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卫生、交通部门等做好协调工作。对病员及死亡人员的家属,要派足够力量做好情绪疏导等安抚工作。

2、迅速控制问题食品。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遏制危害扩大。对事故现场、涉事食品、相关设施设备和有关证据进行控制或保全。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

3、及时上报涉事信息。对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管委会在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将核实后的主要情况先通过电话向县食药监局报告,再正式报送书面材料(信息报告格式、联络方式分别见附件2、3)。对事态进展情况,每日16:00前向县食药监局报送。各方面向上级报送的数据和基本情况等,必须准确、统一,不得漏报、瞒报和迟报,也不得相互矛盾。对跨区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并发地社区在相互做好信息沟通的同时,均要把本地发生的有关情况上报管委会食药安办。对暂不能研判为食品安全事故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的,也按前述要求执行。

4、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组要责成有关单位加强社会面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心理疏导,防止群众产生过激情绪或产生不正当索赔,并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确保当地社会稳定,群众欢乐祥和。

5、统一报道口径。要严格按照《遂宁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及县相关文件等的规定,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报送县食药监局,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发布。

6、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结束后,要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配合做好赔偿赔付等工作;对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终止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按照有关要求,终止应急响应。及时开展评估,写出总结报告。

四、附则

本预案由城西管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即日起施行。

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

2.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

附件1: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

级 别 标 准 响应级别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地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国务院启动Ⅰ级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区(县)级行政区域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市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市级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响应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发生在市内1个区(县)级行政区域,造成群众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政府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区(县)级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区(县)级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响应

附件2: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初报)

报告单位:

事件名称




事发地点
涉及单位


涉事环节(√) ( )生产( )流通( )餐饮



发病人数 就诊( )人,其中:住院( )人,死亡( )人



发生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首病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主要症状




初判等级(√) ( )一般(Ⅳ级) ( )较大(Ⅲ级)( )重大(Ⅱ级) ( )特大(Ⅰ级)



调查情况及原因初判 主要包括调查方法、可能原因



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主要报告截止报告当日所采取的处置措施:一、二、三…



下一步措施 主要包括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一、二、三…



审核领导
报告时间


报告人
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传真: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续报)

报告单位:

事件名称


当前事件等级判断(√) ( )一般(Ⅳ级) ( )较大(Ⅲ级)( )重大(Ⅱ级) ( )特大(Ⅰ级)

一、最新近况:(主要包括涉事单位、住院人数、出院人数、死亡人数等方面的最新数据)二、调查进展:(主要包括对深入分析事件发生原因,详细阐述处置进程,明确核实调查结果,科学研判势态发展趋势等)三、后续工作:(主要包括如何强化处置措施落到实处等)


续报单位
续报时间
报告人
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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