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2014年情况的说明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较2013年决算8.5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努力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万元,较2013年决算43.7万元下降62.2%(本院共有公务车辆10辆)。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车购置费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压缩运行维护费。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22.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6 |
3.公务用车费 |
16.5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5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