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文件 政策文件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关于印发《回马镇2017年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11-2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回马镇

摘要: {"原始ID":"70df5618351f414ba173c1f450400cda","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发布者":"大英县回马镇","文件编号":"大回委发[2017]53号","附件":[]}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回马镇2017年食品、保健食品

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171124

 

回马镇2017年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方案

 

当前,违法生产经营、肆意夸大宣传已成为食品和保健食品产业的突出问题,严重侵害了公众的饮食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和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食安办〔201778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全镇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消费者辨识和认知能力,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整治内容

(一)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行为;

(二)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虚假声称行为;

(三)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性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四)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五)其他设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措施

(一)坚持源头严防,加大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监督检查要点或格式化检查全项目内容,对全镇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生产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按照许可的食品类别和产品品种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有虚假宣传和功能声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是否经过审查。

(二)坚持过程严管,加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

以食品、保健食品专营店;以卫生院、集镇周边通过免费体验等形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摊点;以会议、健康讲座等形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场所等做为重点排查区域和场所。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三)坚持风险严控,加大非实体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

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网络营销已经成为食品、保健食品重要的销售方式,也是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营销重灾区,食品安全风险极高。这类型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网络经营是否具备实体经营资格,销售的产品是否合法,导购视频、音频和网页宣传等是否存在虚假夸大,是否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是否经过审查。

(四)坚持隐患治理,加大场地出租方巡查力度。

对经常性用于食品、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场所要开展市场巡查。巡查重点是发现聚集老年人进行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的,要及时制止、正面引导。要采取张贴告知书、约谈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明确场地开办方和租赁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非法添加专项抽检力度。

对普通食品涉及保健功能声称、保健食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产品列为重点抽检品种。我镇将统一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抽检。

(六)坚持科学引导,加大主题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张贴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农村广播、横幅、逢场天集中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二是组织开展三进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在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宣传咨询活动。

(七)坚持“七个一律”,加大违法违规打击力度。

在专项整治期间,凡发现生产企业违反“四个严查”的,一律停产停业;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予以立案、限期整改;产品标签、网页含有虚假宣传的,一律责令召回;广告宣传虚假夸大的,一律暂停销售;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产停售和召回;对下架召回的产品,一律登记造册、依法处置,不得再次流入市场;所有检查、抽检和处罚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镇成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领导组。

      长:陈  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华(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员:陈  力(安全办主任)

              波(镇畜牧站站长)

            宋大勇(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丹(镇民政办主任)

            周洪刚(隆盛片区食药所所长)

            景红兵(隆盛片区工商所所长)

            陈明双(卫生院院长)

            漆明智(回马中学校长)

            代志强(回马中心小学校长)

  刚(镇食安办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田刚兼任。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201711月)

对我镇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排查风险隐患,厘清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201712月)

各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职责,按照本方案规定完成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直至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抽查检查阶段(20181-3月)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镇食安办将联合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组织对重点地区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评议阶段(20184月)。

全面总结整治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工作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结合风险排查、保健食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认真抓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同时,要及时总结报道专项整治的成果,以及一些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食品、保健食品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和移送,并留存相关记录。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12下一页

相关分类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