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旅管委〔2017〕101号 签发人:赵 翔
大英县文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英县文旅产业园河长制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招商引资局及园区在建企业: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大英县文旅产业园河长制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大英县文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大英县文旅产业园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7〕1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发〔2017〕7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英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发〔2017〕11号)精神,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
一、大英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因河长会议与大英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会议参加人员以及内容形式相同,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落实会议、培训、调研督导等活动规定的通知》(遂委办〔2017〕49号)要求,合并为领导小组会议。
第一条 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
出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请县级部门(单位)、园区党工委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条 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开展一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同意,适时召开。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筹备。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安排部署园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审议河长制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解决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河长制重要规划、重要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相关制度;研究决定有关表扬奖励、重大责任追究及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园区河长牵头调度,下级河长或巡河员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二、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园区河长专题工作会议由园区河长组织召开。
出席人员:园区河长、相关股室、巡河员及保洁人员等。
第二条 会议经园区河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由文旅产业园承办。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专项整治方案;专题研究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河流所涉地区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经园区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园区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文旅产业园牵头调度、督导检查,园区有关人员承办。
三、文旅产业园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文旅产业园联席会议由园区河长制工作的领导(或委托县河长办主任)组织召开。
出席人员:园区负责同志。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请有关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条 会议经园区河长制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园区河长办承办。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园区推进河长制工作重要事项;协调督导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需报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河长(或委托河长办主任)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 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人员落实。河长办负责督导检查。
大英县文旅产业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