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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大英县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7-11-16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县政府办    

摘要: {"原始ID":"8ccadf401b0f42868435d40af65b5ea0","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6日","发布者":"县政府办    ","附件":[]}

大府办函〔2017161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大英县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的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遂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10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建立大英县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召集人:吴红彬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人:王友鑫   县金融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委政法委、县文明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人社局、县交运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监局、县旅游局、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英县分中心。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企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个人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局长王海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节能办主任蒋丽萍、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黄书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企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由县工商质监局牵头负责,个人信用建设专项小组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各专项小组的组建方案、成员单位、工作细则、运行机制等相关制度由牵头单位另行制定。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1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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