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深入群众、加强宣传、不留死角”的原则,利用阵地宣传、入户宣传、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土坯房清理整治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农村土坯房清理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有序实施整治。各镇乡要根据区域内土坯房清理整治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和补助标准,分批分类确定改建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整治推进计划,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突出整治县现代农业园区,高速公路两边,重要道路沿线,贫困村以及人口密度大、房屋集中村的土坯房。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坯房清理整治任务。
(六)严肃纪律问责。县土坯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土坯房清理整治操作流程,简化、规范审批程序,严禁违法违规建设。各镇乡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土坯房清理整治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土坯房拆除和新建房屋的安全监管,严防安全事故,确保辖区稳定。要严格政策标准,严禁重复享受政策,严禁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注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改建工作规范推进。县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同步跟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