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保证执法执勤车辆安全,合理使用“三公”经费,杜绝浪费,确保执法执勤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全局执法执勤车辆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机关用车由办公室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县域范围内的执法执勤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县以外执法执勤用车报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各派出机构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及安全责任管理由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
二、用车范围
全局所有执法执勤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股室用车前须填写“执法执勤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执法执勤用车行驶情况。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按月结报。结报费用时附《行车记录表》,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2.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执法执勤活动,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全局所有执法执勤车辆统一定点加油,每周一或周四下午6点至7点统一加油,车辆加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届时未经同意在外加油局财务室一律不予核报费用。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适时充值加油卡。
2.加油卡为有价凭证,由办公室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车辆需加油时,由办公室派人随同驾驶员到指定地点加油。
3.每张加油小票上必须有驾驶员签名确认,并填写加油前车辆里程表显示的里程数,加油小票作为车辆燃油统计依据,每月底由办公室进行汇总。加油小票不得遗失,各派出机构如遗失小票扣减相关部门等额工作经费。机关驾驶员遗失小票则从政府目标绩效奖励中扣减。
4.各车辆随车附带《车辆加油登记表》,在每次加油时一并填写加油时间、金额、里程等相关信息,每月底随加油小票一并送办公室汇总。
六、车辆维修
1.全局执法执勤车辆统一定点维修保养。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在维修保养前填写《报修单》,经办公室审核并报局领导同意后送定点修理厂维修。汽车修好后,由办公室与驾驶员逐一核对,报批维修费用。
2.车辆大修总成修理预算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采取不少于3家定点修理厂报价招标修理。
3.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必须先向办公室报告,并本着以排除故障和保障安全为目的的救急维修。
七、安全管理
1.机关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必须在办公室待命,通讯工具随身携带,并处于开机状态,听到呼叫及时应答,接到任务立即做好出车准备。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开车上、下班。各派出机构车辆必须落实兼职驾驶员报办公室备案,落实安全责任。
2.办公室应经常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学习,参加安全培训,接受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违章。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开车,不开故障车,行车途中不得拨接通讯工具。违章人员除接受教育外,所受的各种处罚由个人承担。对违反规定危及行车安全的,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酌情扣除当事人当年政府绩效目标奖励;对违规操作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和年检。车辆保险由办公室到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统一办理。
附件:1.车辆加油记录表
2.车辆报修单
3.车辆行车记录登记表
4.执法执勤派车单
5. 公务用车派车单
附件1
车辆加油记录表
单位:大英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车牌号:
日 期 | 加油 地点 |
油 类 | 加油前公里数 | 加油数量/L | 加油金额/元 | 加油卡余额/元 | 经手人 | 备 注 |
附件2
车辆报修单
单位:大英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申请部门 | 申请日期 | ||||
申请人 | 车牌号 | ||||
行驶公里 | 上次维修时间 | ||||
报修原因: |
|||||
故障简述: | |||||
修理厂名称 | |||||
经办人签字 | 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 | ||||
分管领导意见 | |||||
主要领导意见 |
注:此单一式二联,第一联县局办公室存档,第二联交修理厂备查。
附件3
车辆行车记录登记表
单位:大英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车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