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大英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17〕5号)和《遂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遂府办发〔2017〕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中、省、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用10年左右时间,通过配套完善灌排和供水计量工程体系,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分灌区、分步骤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大力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到2020年,农田水利设施相对完善的大中型灌区和部分重点小型灌区实现改革目标,到2025年全县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6—2020年)。在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较好的大中型灌区,以及部分重点小型灌区率先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革重点为都江堰人民渠第七期工程大英灌区、大英县继引工程灌区、寸塘口水库灌区、星花水库灌区、五五水库灌区、四五水库灌区等。 第二阶段(2020—2025年)。总结第一阶段经验,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到2025年底全县基本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整合中、省、市项目资金,落实地方项目配套资金,切实加大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工程完好、配套齐全的灌排工程体系。新建、改扩建农田水利渠系工程同步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按照整合连片的原则加快计量设施建设和改造;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需要细化计量单元,合理设置计量设施。做好灌区用水计量设施规划,分步建设,先计量到村,再逐步计量到户。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颁发产权证书,落实管护责任。加快完善大中小微并举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以镇乡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结合灌区用水定额,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根据用水总量和种植结构实际需求,探索建立农业用水水权制度,鼓励用户节约用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三)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用户共同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推行“计量供水、配水到户、收费到户、开票到户”的水费计收办法,健全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制度。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末级渠系管护、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四)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区别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并制定不同价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养殖业用水价格适当高于其他用水类型价格。粮油作物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效益好的经济作物、养殖业用水价格可以在成本基础上加微利定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适时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及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因地制宜探索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和季节水价制度。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上执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协商定价。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可实行政府定价,也可实行协商定价。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短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按照逐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的原则,合理制定供水骨干工程、末级渠系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五)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的原则,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政策。明确对象、方式、环节、标准、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建立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及灌区管理单位给予奖励。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统筹财政安排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调水费用补助、高扬程抽水电灌补助、有关农业奖补等资金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 (六)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适度调减高耗水作物面积。选育推广需水少的耐旱节水作物,建立与区域水资源和气候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大力推广高效灌溉节水技术,集成发展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等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工作机制。成立大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发改、财政、农业、水务、国土等部门以及各镇乡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职,强化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县级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县级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要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单位和镇乡倾斜。 (四)创新投入机制。根据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末级渠系配套节水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建设,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工程基础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鼓励和引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五)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用水农户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大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大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 锐 副县长 副组长:吴坤杜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 成 员:杨鹏飞 县水务局局长 李小龙 县农办主任 何汉林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海波 县发改局局长 贾玉清 县财政局局长 李永顺 县农业局局长 唐肇廷 县国土局局长 各镇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杨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