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普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大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 二、组成成员 组 长:邓兰英 副县长 副组长:包成鹏 县效能办专职副主任 赵志奎 县环保局局长 黄霁阳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陈 实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海波 县发改局局长 贾玉清 县财政局局长 管 静 县新闻中心主任 李志平 县经信局局长 唐肇廷 县国土局局长 夏 军 县住建局局长 张 扬 县交运局局长 杨鹏飞 县水务局局长 李永顺 县农业局局长 文 勇 县国税局局长 李君华 县地税局局长 李天乾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熊绍华 县卫计局局长 任碧群 县环保局纪检组组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纪检组组长任碧群担任。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