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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开展集中整治县城建成区内毁林开垦和恢复植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0-2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4| 评论: 0|来自: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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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大英县开展集中整治县城建成区内毁林开垦和恢复植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8

 

 

 

大英县集中开展整治县城建成区内毁林开垦和

恢复植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制止在县城建成区内毁林开垦、破坏绿地,巩固城区绿化成果,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大英,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县城建成区内公共绿地管护,提升县城绿化、美化水平,为城区居民创造更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201791日起,大英县城建成区内公共绿地全面禁止毁林开垦,种植庄稼、蔬菜等违法行为;科学规划,大力实施恢复植被工程,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植被恢复任务。

三、职责分工

(一)县国土局:负责提供县城城市建成区内已征土地的范围、界限,禁垦禁种区域。

(二)蓬莱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县文旅产业园、县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毁林种植等乱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摸排清理;做好禁止毁林开垦、乱占公共绿地的宣传教育;全面制止辖区内乱占公共绿地的违法行为;按照恢复植被规划的要求,完成辖区内植被恢复任务。

(三)县公用事业局:完成县城建成区内公用绿地恢复植被的规划设计;做好县城建成区内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四)县林业局:负责恢复植被建设的种苗招标采购;完成县城建成区周边恢复植被的规划设计。

(五)县水务局:负责县城建成区内江和小溪河流域沿岸的植被恢复和管护工作。

(六)县执法局:负责县城建成区内违法破坏公共绿地的案件查处工作。

(七)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县城建成区周边违法破坏公共绿地的案件查处工作。

县执法局和县森林公安局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对非法开垦等破坏公共绿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杜锐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园区、社区和蓬莱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委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相关部门、园区、社区和蓬莱镇人民政府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820555)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人民政府印发禁垦通告,在县电视台和《遂宁日报·大英专刊》播放、刊发。相关单位从即日起,要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召开居民和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禁垦禁种规定,教育群众爱护公共绿地,禁止开垦公共绿地种植庄稼、蔬菜等违法行为。

(三)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相关单位从即日起,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对前期乱占公共绿地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并登记造册,于2017910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从91日起,相关单位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制止在公共绿地内再次耕种等违法行为。县执法局、县森林公安局要密切配合,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坚决打击破坏公共绿地违法行为;县公用事业局、县林业局要尽快制定恢复植被方案,确保在秋季造林季节,全面开展植被恢复工作。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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