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老百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大,要求也越来越高,更多的社会事务需要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性社会组织来参与管理。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婚姻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通过比选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来承接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概况
(1)项目名称:县民政局拟提供婚姻登记场地换取婚姻登记相关服务项目优惠。
(2)项目概况:县婚姻登记照相、复印、协议服务项目。
(3)中标方式:由局领导、局监察室负责人、局民管股负责人组成5人评判小组,评判小组对符条报名条件的申请人现场提交的服务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单位。
(4)县民政局为该项目服务单位免费提供工作场地、免费提供服务设备(打印机、照相机等原服务设施),以此换取照相的优惠,即所有婚姻登记照相匀按照低于市场价5%的费用进行收取,以利于广大婚姻登记当事人,达到惠民利民目的。
(5)中选后服务承接方自行承担所需的设备维护费用和运行费用,与县民政局无任何资金往来,民政局不再进行任何补助,由承接方自负盈亏。
(6)资金来源: 自主经营收入。
(7)服务期限:5年。
(8)质量要求:承接服务方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行业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承接方必须为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或办理有摄影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承接方需提供2个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
(3)承接方具有一定摄影经验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7日(每天8:30-18:00)
(2)递交申请资料的地址和截止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下午18时00分
地址:大英县民政局民管股(县民政局大楼415办公室)
联 系 人:陈 娇 蒋玉萍
联系电话:7806258
四、报名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承接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照相经验的证明(可用营业执照来证明);
3.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摄影营业执照;
以上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验原件;所出示的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有效的,若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报名及谈判时间一旦错过,都视为无效;
2.一切解释权归大英县民政局民管股。
本项目公告及比选结果在大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民政局子网站上发布。
大英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