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英蓬莱省粮食储备库、四川金汇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为科学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特制定《大英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现予印发。
大英县粮食局 大英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13日
大英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本着科学公平、标准统一、奖惩结合的原则,采取客观计算与合理判定、资料审查和现场查看相结合办法对国家补助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大英县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评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档次,分别给予1、0.8、0.6、0.3、0的系数。评价方式为整体评价与样本评价,评价对象为项目单位。
“项目决策”主要评价各地在选择具体实施项目的具体决策依据是否充分、目标是否明确、资金的分配是否合理及时、分配结果是否符合实际情况,重点是对单位上报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前期工作的整体评价。
“项目管理”主要评价各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配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组织实施制度是否完善,重点是对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整体和样本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将特别关注文件记录、审批依据和规章制度等相关档案资料的查阅和留存。
“目标完成”主要评价在专项资金使用完成后,对照各单位先期制定的目标任务考核是否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特别是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完成后对提高产后服务水平、规范化管理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项目效果”主要是由评价组根据现场评价和整体评价的整体情况,对各地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预计将实现的效益予以评估。在功能实现方面,主要是通过现场查看和评估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的运行情况得出。社会效益则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辐射能力和范围、应急保障水平等综合评估得出。
三、开展绩效评价
(一)前期准备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粮食局、财政局相关领导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下发绩效评价通知。绩效评价通知内容包括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情况、项目评价资料清单、评价依据、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步骤、评价时间、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等。督促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数据分析等工作。
3、绩效评价培训。组织参与现场评价工作的人员就相关制度规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社会调查、工作要求等进行集中培训。
4、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工作安排情况和人员情况,建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通知下发到各单位,具体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现场评价
通过我县财政、粮食主管部门协同配合,为顺利实现专项资金的“事前”科学分配、“事中”完善监督、“事后”有效评价,达到全过程、全体系、全方位的绩效评价奠定坚实基础。我县财政、粮食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现场评价,实地查看查验实施情况。
项目评价工作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等方式,了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等方面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初步分析判定。对项目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评价,并召开项目专题讨论会会审,提出处理方案。汇总评价结果后形成初步意见,并与相关单位和企业进行意见交换。
四、报告撰写
评价组根据项目企业绩效自评报告和现场评价情况汇总相关数据,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最终评价结论,并出具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分指标包括五个大项,每个大项的实际得分由若干个小项组成。绩效评价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县级财政下一年度安排项目建设方面,特别是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过程中给予一定倾斜和支持。
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得分较低、排名靠后或存在违规行为的,财政、粮食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专项资金整改通知,该收回资金的及时收回、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并在县级财政下一年度安排经济建设方面,特别是粮食方面专项资金的安排过程中给予一定惩罚约束,情节严重地区取消该单位申报专项资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