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是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实现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省、市有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发挥易地搬迁扶贫政策的作用,改善居住在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等农村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回马镇在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和确定安置资源的基础上,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相关规划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回马镇位于大英县东北部,涪江、郪江交汇于此,东与蓬溪县红江镇相望,南靠船山区桂花镇,北邻射洪县沱牌镇。辖18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54.0平方公里,人口43686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共913户2207人,其中3个贫困村共303户691人(金竹村114户258人、枯井村140户293人、新龙桥村49户140人)。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以根本改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管理、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引导相关支农力量协同推进项目区经济社会建设,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定住、能发展、可致富。
(二)基本原则
1、明确对象、细化目标。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把搬迁对象摸清搞准,做好统计。做到无漏报、无错报,坚决打击瞒报、谎报。根据搬迁对象构成和分布的不同情况,细化建设目标和内容。
2、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专项扶贫工程,必须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作为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镇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3、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
4、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根据安置资源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科学编制实施规划,优化安置方案,区分轻重缓急,明确搬迁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5、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充分尊重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立足资源和区位特点,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农则农、宜工则工。
6、自力更生、各方支持。在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动员引导各方力量共同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搬迁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尽快实现自我发展脱贫致富。
(三)主要目标
在2020年前实现全镇913户2207人扶贫对象全部脱贫的目标,按照贫困户退出“一超六有”、贫困村摘帽“一低五有”标准,针对贫困户、贫困村致贫原因,细化帮扶措施,因户施策,确保在2016年脱贫193户469人;2017年脱贫106户235人,实现枯井村、金竹村脱贫摘帽;2018年脱贫162户385人,实现新龙桥村脱贫摘帽;2019年脱贫134户319人,到2020年实现全镇贫困户年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与全国人民同步大道小康目标。贫困村实现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路,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其中枯井村8户,16人;金竹村10户 26人;新龙桥村8户22人;夏家沟村2户2人;窑垭村1户2人;梨园村1户1人。2018年新龙桥村5户10人,涪江村11户30人,永和村3户7人,光明村2户6人
三、主要建设任务
根据各村实际,主要优先安排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进行易地搬迁。2017年共搬迁30户69人(其中枯井村8户16人、金竹村10户 26人、新龙桥村8户22人、夏家沟村2户2人、窑垭村1户2人、梨园村1户1人),按照每户平均25㎡的标准计算,共需建房1725㎡,安置区域主要位于回马镇枯井村、金竹村、新龙桥村、夏家沟村、窑垭村、梨园村,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已基本完善。2018年共搬迁21户53人,按照每户平均25㎡的标准计算,共需建房1325㎡。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根据省、市制定相关行业建设标准,以及通过近几年项目执行情况来看,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主要建设任务的投资标准是:
2017年按照30户1725平方米住房资金需求,共需301.21万元。
2018年按照21户1325平方米住房资金需求,共需248.47万元。
五、政策保障
(一)优先安排土地使用。主动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同时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在项目安排上,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需要。
(二)大力提供金融服务。充分利用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三)加大扶持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以“政府+工商企业+村集体+农户(贫困户)”为主体的“产联式”合作社建设。2017年,我镇规划建设了5个“产联式”合作社,均安排10万元财政资金作为产业发展基金,吸引企业投资600余万元,整合土地700余亩,惠及农户320户(其中贫困户110户)。初步估算,我镇枯井村稻虾养殖参与农户今年户均增收将达1000元,金竹村中药材种植参与农户今年可实现户均收入2700余元。
(四)全力推进就业创业。加强对扶贫对象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扶贫对象就业。竭力支持扶贫对象创业,给予一定的创业政策倾斜和创业资金扶持。
(五)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对搬迁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统筹协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等政策,加大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政策加大对搬迁贫困人口倾斜力度,实施好兜底脱贫。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扶贫开发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加大部门统筹资源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选好配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领导班子,以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强基固本为保证,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的有效途径,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安置区工作,帮助建班子、带队伍、抓发展。
(三)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通过整合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资金以及交通、农业、水利、国土资源、教育、卫生、林业、电力、社会发展、城镇建设等专项资金,实现扶贫的最优化。
(四)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坚持公开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工作程序、分配结果;创新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采取多种方式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强化扶贫资金阳光操作,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17 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