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通知》(遂脱贫办发〔2017〕46号)要求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为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再战再胜目标,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行动。
一、攻坚目标
今年11月是脱贫攻坚县、市级验收考核时间,12月是省级验收考核时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目前,全县已进入脱贫攻坚秋冬季“百日攻坚”行动期,各镇乡要逐户对标查实计划脱贫贫困户“一超六有”、逐村对标查实计划退出贫困村“一低五有”,对存在的短板,逐项落实补短措施,倒排工期、倒逼任务、倒查责任,确保今年4168个贫困人口脱贫、14个贫困村退出的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问题整改抓攻坚。各镇乡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行政村,务必再次开展对标找短工作,结合中、省、市、县、镇乡审计、督查、暗访及“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问题、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要求,实行挂账销号机制,对照台账“逐项改”、上下联动“深入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不出现因漏评率、错退率、贫困发生率和群众认可度不达标造成“一票否决”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各镇乡、各帮扶部门)
(二)聚焦行业扶贫抓攻坚。23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各参与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对照年初计划、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加快推进下半年工作,重点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大指导力度,尤其注重项目质量、资金安全,确保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全面落地生根,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涉及的项目、资金、措施全部到户到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用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无线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卫生室、文化室等公共服务项目如期全面完成。23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填写《2017年23个扶贫专项对标补短情况统计表》,统计表纸质文件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8日前报县扶贫移民局405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179367063@qq.com。(责任单位:各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各镇乡)
(三)聚焦促进增收抓攻坚。要针对产业发展“小散乱”的问题,长短结合布局产业,确保贫困群众既能尽快脱贫,又能稳定增收。要针对利益联结不紧密、互助能力弱的问题,推广产联式合作社,提升农民发展产业的组织化水平,增加收入。抓好就业帮扶和技能培训,提高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就业技能,促进就业。继续抓好工业产业扶贫、商务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发展集体经济扶贫、财政扶贫、金融扶贫,增加贫困户和贫困村收入。今年计划脱贫人口平均收入要实现4000元以上,计划退出的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要实现3万元以上,确保退出质量。(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办、县旅游局、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镇乡)
(四)聚焦落实保障抓攻坚。住房保障方面,要保质保量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水电气路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建设,满足群众入住条件。按照11月底前完成选址设计、12月底前全面开工的进度要求尽快启动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前期工作。要结合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推进土坯房整治,摸索出经验。要完成农村危房年度改造任务。医疗保障方面,各镇乡要在9月底前实现14个计划退出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配备好合格乡村医生,启用新建的村卫生室。卫计、人社、公安等责任部门密切配合,解决好无户籍贫困人口未参加医保问题,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应保尽保。教育保障方面,要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加强职业教育扶贫,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增收。坚决杜绝因贫辍学、适龄人员未受教育现象。加快推进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各镇乡)
(五)聚焦精准帮扶抓攻坚。所有帮扶力量在“百日攻坚”行动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确保精准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到人,提高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帮扶工作的认可度。所有帮扶单位(企业)、联系领导、帮扶责任人要坚持每月进村入户,重点开展对标补短、查漏补缺、问题整改、项目推进、卫生整治和《帮扶手册》填写等工作。同时,要办好农民夜校,开展感恩教育,搞好政策法制宣传,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工作,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发展生产,主动脱贫、光荣脱贫。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机关工委、县工商联、县农业局、县金融办等部门配合,每月通报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到村到户情况。(责任单位:各帮扶部门,各镇乡)
(六)聚焦“回头看”“回头帮”抓攻坚。在前期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对已退出贫困村、已脱贫人口抓好“回头帮”工作。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行政村要分别建立已脱贫贫困人口、已退出贫困村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填写《2017年“回头看”结果统计表》《2017年“回头帮”责任表》,明确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员等,切实落实后续扶持政策,做到脱贫攻坚期内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同步奔康。(责任单位:各镇乡,各帮扶部门)
(七)聚焦监督检查抓攻坚。充分利用全市脱贫攻坚第三次大督查机会,通过督查检查推进全面攻坚。督查的重点任务是了解今年脱贫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对标补短情况,了解已脱贫人口、已退出贫困村“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了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检查对标补短和“回头看”“回头帮”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县扶贫移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各镇乡、县级部门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一项重大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乡党政一把手要承担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帮扶部门、企业、帮扶责任人要真帮实扶,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大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人和事坚决查处,对在省、市、县脱贫攻坚明察暗访、验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的责任人坚决问责。
附件:1.四川省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2016年版)
2.2017年23个扶贫专项对标补短情况统计表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9月25日印发
附件1
四川省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
(2016年版)
类别 | 内容 | 指标 | 指标解释 | 验收考核标准 |
贫 困 户 |
★两不愁 | 不愁吃、不愁穿 | 指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 | 贫困人口收入以户为单位计算,2017年省定扶贫标准为人均纯收入3300元以上(国家标准约为3058元)。 |
★三保障 | 义务教育有保障 | 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向学生收取学费、书本费、作业本费等。 | 减贫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困而未读和辍学(不含教育部门认定的特殊教育子女)。 | |
基本医疗有保障 | 指应参加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百分之百参加参合(保)。 | 具体标准包括: 1.参合(保)率应达到100%。2.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应控制在10%以内。 |
||
住房安全有保障 | 指按照《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施工技术导则》《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加固维修技术导则》等规定。 | 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生态移民、避险搬迁等措施,达到贫困户没有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实现住有所居,住房保障率达100%。 | ||
三有 | 有安全饮用水 | 指安全饮用水的达标标准包括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个指标。 | 具体标准包括: 1.水量:贫困人口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60升。 2.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 3.方便程度:正常成人取水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人力取水往返时间1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400米、或垂直高差40米的情况)。 4.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 |
|
贫 困 户 |
三有 | 有生活用电 | 指拟退出贫困户家中通生活用电且能满足照明、电视、电风扇、冰箱、洗衣机、电饭煲等日常生活用电需求。 | 年度减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用电达标率100%。 |
有广播电视 | 指拟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直播卫星、有线电视、地面数字电视三种方式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 年度减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电视户户通、贫困村村级广播系统达标率100%。 | ||
贫 困 村 |
★一低 | 贫困发生率低至3%以下 | 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当年末所辖剩余贫困人口数÷贫困村退出上一年末农业户籍人口数。 | 贫困发生率未低至3%以下的,不能退出。 |
★五有 | 有集体经济收入 | 指村级集体经济有合理、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健全的运行机制。 | 贫困村退出年度年底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为人均6元人民币。 | |
有硬化路 | 指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上级路网至建制村村委会驻地(村小学)通硬化路。 | 村硬化路路面类型包括有铺装路面(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简易铺装路面(沥青贯入式、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和其他硬化路面(石质路面〔含弹石、条石等〕、混凝土预制块路面、砖铺路面等)。 | ||
有卫生室 | 指符合《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达标建设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73号)要求。 | 具体标准包括: 1.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2.当年退出村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 |
||
有文化室 | 指符合《四川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工程实施规划(2013-2015)》的通知(川发改社会〔2013〕1062号)有关要求。 | 同时满足有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村文化室、有室外文化活动场地、有宣传栏、有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一套文化器材、有一套广播器材和有图书“六个有”。 | ||
贫 困 村 |
★五有 | 有通信网络 | 指以窄带(拨号上网、GPRS等)或宽带(ADSL、3G、4G、光纤等)方式,在已通电贫困行政村实现至少有一处有通信网络覆盖。 | 以是否有通信网络为标准,有则视为达标。 |
注:“★”为国家标准
附件2
2017年23个扶贫专项对标补短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方式:填报时间:年月日
专项方案名称 | 部门 | 年度目标 | 截止9月30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完成进度(%) | 短板清单 | 预计完成时间 | |
例:交通扶贫 | 牵头部门:县交运局; 责任部门:县水务局、县经信委、县农业局、县国土局 |
全县 | 完成2017年脱贫摘帽村硬化路达标率100% | 提前完成 | 100% | —— | |
完成投资亿元以上,建成乡镇联网公里、村道联网路公里 | 完成投资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新建乡镇联网公路、村道联网路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的% | 85.40% | 离10亿元以上投资目标还差0.6亿元,离联网公路、村道联网路建设目标任务还差30.6公里 | ||||
蓬莱镇 | |||||||
隆盛镇 | |||||||
回马镇 | |||||||
金元镇 | |||||||
天保镇 | |||||||
通仙乡 | |||||||
河边镇 | |||||||
卓筒井镇 | |||||||
象山镇 | |||||||
玉峰镇 | |||||||
智水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