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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

2017-9-12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5| 评论: 0|来自: 天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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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保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

为提高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现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快速高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道路上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火灾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分别按处置火灾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镇客运车辆在县外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需镇救援力量参与的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

指 挥 长:陈  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谢丰懋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  源   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镇应急办、镇交管办、镇社事办、镇司法所、镇综治办以及各村(社区)。

镇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及县委、县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示精神,在省、市、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镇范围内重大、特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直接领导、指挥实施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跨乡镇的紧急增援工作;及时研究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事项。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交管办,由分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方案及工作措施建议,为镇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协调镇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落实;收集、汇总、上报事故损失和处置进展情况;承担镇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责分工

1.现场处置组

天保交警中队、镇交管办、镇安办、天保中心卫生院、及事发地村(社区)。

现场处置组职责:迅速集结待命,按镇指挥部指令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和转运,努力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2.秩序维护组

天保派出所、镇交管办及事发地村(社区)。

秩序维护组职责:立即维护事故现场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疏散围观群众;追查肇事车辆,控制肇事人员,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现场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

3.救援保障组

天保派出所、镇交管办、镇安办、天保中心卫生院、镇社事办。

救援保障组职责:按照镇指挥部的指令,做好应急保障及救援准备工作。

4.事故调查组

天保交警中队、天保派出所。

事故调查组职责:负责及时实施事故勘查和事故原因调查,按照向县交警大队指挥部提供事故责任处理建议。

5.善后处置组

天保派出所、天保交警中队、镇交管办、镇社事办、事发地村(社区)和事故涉及的保险公司。

善后处置组职责: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立即将死亡人员尸体进行转运,妥善存放;牵头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开展伤员救治工作,协调做好遇难者家属、伤员安抚、理赔等善后工作,解决合理诉求,依法处理肇事人员,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应急办,派出所、交警中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派出所、交警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五、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

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派出所、交管办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七、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隐患排查、演练及预警

    在平时各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巡查,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的评估与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并且要定期组织群众参加相关的演练,对群众进行相应的知识普及。在接到预警后要迅速核实情况,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九、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一般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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