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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

2017-9-1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象山镇    

摘要: {"原始ID":"51cfac13c941481380ff2bf4f240c8c9","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发布者":"象山镇    ","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e2a211fe36b842ee9c551b3a840be91c.xls","Name":"2016年象山镇乡镇决算信息公开表.xls","Filetype":"xls"},{"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ded041a3385548acb7570486e13a0f26.xls","Name":"2016年象山镇部门决算公开表.xls","Filetype":"xls"}]}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及机构设置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及村建所。

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3)财政所

4)农业服务中心

5)便民服务中心

6)综治维稳群众工作中心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04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8.07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104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69万元,占63.8%;项目支出378.38万元,占36.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48.0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7.07万元,增长2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5.79万元,增长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02万元,占2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64万元,占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2万元,占5.7%;医疗卫生支出29.75万元,占2.9%;节能环保支出14.76万元,占1.5%;城乡社区支出28.10万元,占2.8%;农林水支出541.2万元,占53.2%;其他支出47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02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及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6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群众文化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9.7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5、节能环保支出14.76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农业退耕还林补贴。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10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征地拆迁补偿和乡镇环境卫生。

7、农林水支出541.2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农业站工资、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村公益事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其他农业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及其他农林水支出。

  8、其他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财力保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99%。。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4万元,下降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6万元,下降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7%。公务接待费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养殖场拆除工作期间、脱贫攻坚期间为县级部门、村干部等参加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的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自2016年8月上缴公务用车,不再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3万元,占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7万元,占5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日常加油、维修等。

3.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168人,共计支出2.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餐饮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象山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71万元,比2015年增加43.6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因人员补充,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相应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 教育(类)…(款)…(项):指……。

9. 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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