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在党工委的领导下,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本单位属政府机关单位,机构1个,下设股室4个。
3.人员情况:本单位行政编制22名,其中公务员20名,工勤2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8名,其中公务员14名,工勤4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城市管理】一是科学实施网格服务管理。二是全力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三是深入推进星级小区建设。四是专项清理整治城市乱象。
【城市建设】采取干部包户、深入一线、重点突破等措施,着力解决拆迁安置实际问题,确保朝阳南街、玉山香林、大南街棚户区、交通上街、交通下街旧城改造等拆迁安置工作强力推进。
【社会事务】城市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改变了低保硬进软出现象。1.8万人购买2015年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大病医疗救助125人。组织1200余人参加企业用工现场会,开辟政府公益性岗位72个。为510位残疾人提供服务3149次,居家托养重度残疾人63人,对81名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结对关爱留守学生31人,建留守儿童之家5个。为325户居民申报廉租住房。全年新增文体队伍2支,社区健身广场1个。处理违法土葬81例。实施诚信阳光计生,计生率达95.1%;B超三查2156人次,单独二孩审批20对。加强居民自治建设,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坚持社区每季度对财务、居务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创建工作】成功建设为四川省安全社区,火车站社区、唐家湾社区、朝阳社区成功创建为全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和遂宁市幸福美丽文化院坝建设示范社区,殷家沟社区、朝阳社区成功创建“四川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
二、部门概况
城东社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区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48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65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46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18万元,占65.23%;项目支出162.68万元,占34.7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84.6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95万元,增长37.41%;支出增加125.09万元,增加36.49%。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增加了村民委员会的补助及员工工资福利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125.09万元,增长了36.49%。主要原因是员工工资福利增加及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34万元,占6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4万元,占4.95%;医疗卫生支出8.42万元,占1.18%;节能环保支出6.36,占1.36%;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占1.71%;农林水支出113.6万元,占24.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拨款支出类:2016年决算数为308.34万元,完成预算9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尚末支付。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160.0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5.85主要用于员工工资、津补、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26.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接待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8.04万元,主要用于员工住房公积金的上缴。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网格员生活补助。
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2万元,主要用于火车站社区退耕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决算数为23.14元,完成预算100%。主要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6年决算数为8.42万元,完成预算100%;用于上缴员工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城区退耕还林资金补助。
5.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用于城乡环境治理。
6.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13.6万元,完成预算92.47%;主要原因是对社区干部尚末考核,目标考核奖尚末发放。用于社区运行维护支出和社区干部生活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社区干部工资)。
公用经费7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6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当年无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6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42.5%。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36万元,下降3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相比2015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1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8月,全县公务车按要求由县机事局统一管理,减少了运行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65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招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9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0.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5万元,占0.1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小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221人,共计支出0.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员工及社区人员加班餐及上级临时工作盒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6.14万元,比2015年减少25.09万元,减少48.9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对村社区的办公补助末纳入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有小轿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项目总预算170.22万元。总支出162.28万元。共计五个项目。一是网格员补助64.5万元,属人员支出,已支付完毕,每个网格员都按职责完成了各自的工作任务。城市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支出47万元,城市管理支付完毕,因基层政权建设7万元拨付较晚,尚末支付,火车站社区退耕费36.82万元,已全部拨付;退耕还林资金6.37万元,尚余054万元末支付完毕;环境治理支出8万元,已支付完毕,
备注:附表及说明中的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1.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大英县城东社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