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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7-9-1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隆盛镇    

摘要: {"原始ID":"8f9dfd7bd87a4149af73f89005f4c14b","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发布者":"隆盛镇    ","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7e066385e93b47c291a73900f1b1f67c.xls","Name":"四川省部门决算公开表-隆盛镇.xls","Filetype":"xls"}]}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一是大力加快雨污管网项目建设,投入300万元,完成场镇街道路供水、排水、排污管线以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质量为前提,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认真贯彻落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强化脱贫措施。四是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止大气污染问题,我镇采取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的工作方式,再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手段外,每日与村干部一同入户宣传、讲解大气污染防治和省、市、县有关秸秆禁烧的会议及文件精神,使我镇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的遏止大气污染情况。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及村建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收入决算总额为2271.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71.01万元。

   2016年财政支出决算总额为227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7.53万元,医疗卫生30.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3.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11万元,农林水支出1269.44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隆盛镇人民政府、隆盛镇农服中心、隆盛镇宣传文化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隆盛镇人民政府、隆盛镇农服中心、隆盛镇宣传文化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71.0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807.21万元,下降26.22%,支出总计减少807.21万元,下降47%,原因是厉行节约以及专项资金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25万元,占16.61%。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51万元,占1.04%。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3万元,占5.62%。

   (四)医疗卫生支出30.13万元,占1.33%。

   (五)节能环保支出93.24万元,占4.1%。

   (六)农林水支出1269.44万元,占55.89%。

   (七)城乡社区支出50.11万元,占2.2%。

   (八)其他支出300万元,占13.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7.53万元,医疗卫生30.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3.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11万元,农林水支出1269.44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是37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16年决算数是2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是12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2016年决算数是3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2016年决算数是93.24。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2016年决算数是126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2016年决算数是5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其他支出:2016年决算数是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3.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32万元,下降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5万元,下降60.03%,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及中央出台十项规定以后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1万元,占7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3万元,占20.8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1万元。主要用于出差考察、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共计支出2.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75万元,比2015年增加17.03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隆盛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购买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及雨污管网工程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隆盛镇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服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及机关服务中心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四川省部门决算公开表-隆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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