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本规划,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实施。要推动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导向意识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级公共图书馆也要根据规划,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合理保障公共图书馆日常运行经费。支持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公共图书馆(室)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一支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和专业水准的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队伍。重点推动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人员编制落实。加强分级分类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培训,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对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轮训一遍。
(四)健全监督管理。完善公共图书馆绩效考评制度,开展第六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健全图书馆领域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综合绩效评估制度。加强用户评价和反馈,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考核结果作为预算确定、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