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一是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五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天保镇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扣县委“四为发展取向”、“五大强县行动”和“两地一心宏伟目标”,大力实施“产业兴镇、生态立镇、依法治镇、党建强镇”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城乡统筹、产业转型、项目支撑、民生保障、党建强基”六大工程,全镇呈现出经济较快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一)坚持产业先导,激发经济活力。秉承“多点多极、星光灿烂”发展思路,全域建设“一心五线一湖”产业集群。(二)坚持生态示范,带动城乡统筹。以场镇引领、新村扩面为抓手,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坚持脱贫攻坚,促进民生改善。启动脱贫攻坚三年攻坚战,实施“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行动,落实“七大工程”。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水保工程、移民后扶、新村建设、农网改造、一事一议等项目,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四)坚持依法治镇,彰显法制成效。建立和完善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召开党委会,邀请法律顾问一同参与研究审核,实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规范,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建立了会前学法制度,开展专题学法、培训学法,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规范、高效。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法律七进”,增强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五)坚持党的建设,扎牢执政根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时间表、任务书、作战图”,层层传导责任,开展集中学习21次。(六)坚持廉政建设,促进作风转变。严格干部管理,制定完善了机关干部学习制度、上班签到制度、值班制度、包村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定等规章制度,并对本单位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不良现象进行教育引导,严肃整改。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203.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4.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9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减少410.34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9.52万收入未在决算中体现。
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16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2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7万元,医疗卫生27.73万元(含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医疗保险12.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9万元,支出节能环保支出42.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12万元,农林水支出681.97万元,其他支出39万元,年末结转村级一事一议资金36.2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减少327.66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9.52万支出未在决算中体现。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乡镇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27.66万元,下降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23万元,占2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7万元,占1%;医疗卫生27.73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42.58万元,占3%;城乡社区支出44.12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681.97万元,占58%;其他支出39万元,占3%。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2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运行及基层政权建设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宣传中心工资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7.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含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医疗保险12.79万元)。
(四)节能环保支出42.58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贴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44.1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城乡环境整治及征地拆迁补偿。
(六)农林水支出681.9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运行、大学生村官任职补贴、村三职干部补助、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农村综合改革、产业化经营、农田水利支出等。
(七)其他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8万元,较2015年下降了5%。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禁超标准接待的规定,在发生公务接待时,应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制定接待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费用。同时制定了公务接待制度,规范了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5年下降了100%。主要原因是 2016年公车改革,未使用公车,公车已报废,无公车保有量。2016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3.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419人,共计支出4.5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市、县各部门到天保镇调研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34万元,比2015年增加19.94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支出6.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采购空调8台。台式电脑9台,笔记本电脑1台,复印机1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保镇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总表
表1-2:支出决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其他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乡镇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乡镇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乡镇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乡镇表)
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乡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