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粮食风险基金能得到高效利用,县财政局从三方面入手规范粮食风险基金管理。
一是严格专户管理。按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的核算管理办法,在农业发展银行设立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封闭运行,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积极筹集资金。坚持从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关注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筹措和安排粮食风险基金。每年县级财政自筹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每月按时核实利息后拨付到企业,支持地方粮食储备,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财政、粮食、发改、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程度,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年初联合审核后,将风险基金使用情况上报省级财政,及时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