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大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办理县委、人大、县政府和政协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县级各部门、各镇乡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协调、处置工作,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协调、调配、监督等工作,承担县行政办公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行政办公大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处理县行政办公大楼区域的突发事件等工作,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负责统一调配全县各部门、各镇乡机关办公用房。共有编制12人,实际到位在岗5人。设综合科、资产科、后勤科、车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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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
一是对《条例》、《办法》进行了全面的学习贯彻,要求全局同志熟悉要点、掌握内容、吃透精神实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学习宣传同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同部门职能职责相结合,通过学习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重视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的社会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网络、短信和广播电视等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社会认知度,增强干部群众节约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日常监管,严禁豪华装修
一是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复查核实,做好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后续督查工作,避免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二是加强办公用房日常管理,摸清办公用房底数,建立完善办公用房台账。对闲置用房实行动态管理,为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食药局等单位调剂了5处办公用房。三是严格控制、严格报批、严格管理维修改造项目,严禁豪华装修,今年批准实施了县财政局卫生间改造等6处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批准实施维修金额125万元。
(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全力推进公车制度改革
1.严格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公车编制、配置、更新、购置标准。今年无公务用车新购报批,为县委办等6家单位调配了8辆工作用车,有效保障了公务出行。二是重大节假日、周未与县纪委等单位一道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禁公车私用,要求各单位将公务用车封存在指定位置,车辆钥匙统一管理。三是出台了《关于全县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加强单车考核,控制运行费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印发了《大英县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要求各单位严守公车纪律,严格日常管理,严限使用范围,保障公务出行,严禁违规使用。
2.全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一是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摸底,建立了公务用车基本信息台账。二是草拟了公车实施方案中的《大英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和《大英县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两个实施办法。三是对全县涉改单位共计152辆一般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封车,明确了其中77辆用作保障公务出行用车,张贴了公务用车标识;另75辆拟处置或报废的公务用车,全部统一集中封存停放在县体育馆。四是配合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各涉改单位车改方案的审核工作。五是对我县103辆拟处置的一般公务用车及执勤执法用车进行了价值评估,拟处置的95辆车评估价值1769800元,另8辆作报废处理,
(四)强化能源资源节约管理,力推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了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能耗统计制度,全县各公共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节能工作人员,提高了节能管理水平。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三是建立了能耗统计半年报、年报制度,建立了全县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形成了能耗统计和监管体系。四是今年5月,顺利通过了市节能考核组对我县“十二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考核评价。
(五)深化机关后勤改革,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搞好会场服务,确保各类会议顺利召开。今年以来,保障集中办公区各单位大小会议顺利召开1214次。二是加强行政大楼消防、安保等物业常规工作。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不定期巡查制度,严格履行消防职责,对来访人员进行严格登记。三是做好日常保洁工作,确保大楼卫生保洁质量。四是投资4.5万元,对行政一楼会议室音响设备进行更换升级。投资12万余元对行政办公大楼、机关职工食堂、演艺中心等进行了日常维修维护。五是通过规划停车位,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人员疏导等方式,有效解决后大门停车难问题。
2.全力做好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以人为本、严把质量关,确保饮食安全、克服猪肉价格上涨等因素,确保工作餐保质不加价,今年接待标准桌餐近60桌,近700人,为干部职工提供了2.4万人次的餐饮服务。
(六)加强廉政建设,抓好廉政风险防控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增强党纪党规意识;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严格的制度来规范约束干部,做到警钟长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加强政府采购、公车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廉政各项规定。
(七)注重团结协作,抓好机关事务队伍建设
一是发扬民主,在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人员的安排上,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二是强化协作,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相互尊重、互相信任,科学管理。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各种规章条例,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逐步提高。
(八)精准对接,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局领导多次带领干部职工深入河边镇兰妮村,到村入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帮扶村、贫困户实际情况,探讨脱贫致富的途径和方法,制定了《河边镇兰泥村贫困户种养殖补助方案》,争取到了县农业局高标准良田整理项目,按要求下派1名年轻干部定点驻村联系,全局干部职工分别与该村十二户户贫困户开展一帮一精准对接帮扶。春节、六一、七一等节假日,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困难群众家中慰问,送去了慰问金及米面油等慰问品,对遭受严重火灾的刘发兵、陈习光两户困难群众进行了重点帮扶,今年我局送去了慰问金和帮扶资金7000余元。
二、部门概况
大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13年3月,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人员5人,独立核算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机关事务局本年收入合计28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24万元,占100%。
2016年机关事务局本年支出合计27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65万元,占17.1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9.87万元,占82.8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机关事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88.24万元、支出总决算277.52万元,与2015年(265.4)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4万元、支出增加13.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机关事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机关事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2万元,占1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万元,占2%;医疗卫生支出1.96万元,占0.71%;项目支出229.87万元,占8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40.1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类03款01项为6.92万元、事业运行201类03款50项为3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6年决算数为5.57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为5.5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医疗保障(05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96万元,(其中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机关事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机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全县公务用车交由我局统一管理调度所增加的车辆运行费用、2015年接待费是做账在2016年接待费用里。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26万元比2015年1.58万元增加8.68万元,增长/下降5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22万元,增长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全县公务用车交由我局统一管理调度所增加的车辆运行费用、2015年接待费是做账在2016年接待费用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万元,占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万元,占14.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费0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5辆,其中:轿车53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所有涉改车辆交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是开展全县单位公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改革各区(县)学习交流、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72人,共计支出1.4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机关事务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机关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机关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75辆,其中:轿车53辆、越野车12辆、其他车辆10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9.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