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大环治办〔2014〕15号
大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复函
杨国芝代表:
你在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增设农村垃圾中转站,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第2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量与日俱增,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实施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理”机制,各镇乡在公路沿线修建垃圾收集屋,增加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人员配置,不断加强垃圾收运力度,我县已在回马镇、河边镇、天保镇等地建设了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并投入使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垃圾收运问题,农村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但由于财政投入压力较大,我县农村现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屋等垃圾收运设施还存在数量不够、分布不均、毁损破旧维修不及时等问题,还不能全面满足农村垃圾及时有效清运的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建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从如下方面努力做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建设美丽幸福新农村。一是彻底排查,及时修复垃圾处理设施。督促各镇乡按照“辖区负责、彻底排查、全面修复”原则,迅速排查并修复各自辖区毁损的农村垃圾收运设施,确保使用效果。二是拓展延伸,逐步增设垃圾处理设施。积极整合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因地制宜,拓展延伸,不断新建垃圾收集屋、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切实改善农村环境。今年我们将实施玉峰镇污水处理厂及回马、隆盛、象山、玉峰、卓筒井等镇乡压缩垃圾中转站建设,进一步配备村级保洁人员,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三是突出重点,加大垃圾清运处理力度。各镇乡及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能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确保农村垃圾及时清运。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农村垃圾清运实效。县治理办、县新村办将对农村垃圾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农村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督办,并把督查结果计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镇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逗硬问责,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新农村而共同奋斗。
大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联系人:刘治辉 联系电话:782110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信息调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