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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司法局2016年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7-8-21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司法局

摘要: {"原始ID":"79ce307aadee4e1388bc5ab72e9043c6","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1日","发布者":"大英县司法局","附件":[]}
  大英县司法局2016年决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决算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英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

  (四)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英县司法局2016年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是:

  人民调解收案数314件, 结案数308件; 法律援助收案数210件, 结案数210件; 安置帮教207人; 社区矫正222人等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概况

  我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2016年共有行政编制42名,在职人员37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1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5名,内设7个股(室、处)、派出机构司法所12个,下设大英县法律援助中心、大英县社区矫正中心2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2016年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607.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7.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7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115.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保障力度加大、人员增加、工资增加(涨)、财政拨养老保险金;二是上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跨年结转。

  四、2016年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601.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6.28万元,年末结转65.5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140.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保障力度加大和人员增加、工资增加(涨)财政支付养老保险金;二是上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跨年结转。

  大英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工作开展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各项司法业务的开展。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司法局局机关、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等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司法局局机关、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等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项目支出,包括人员办案、差旅补助等人员支出,以及工作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496.2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运行费、一般司法管理事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机关服务管理等,保障单位人员工资、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日常运转、办案等支出、养老保险等;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11万元;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2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英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空调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英县司法局共有车辆4辆,为执法执勤用车。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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