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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汛期应急分队的通知

2017-8-1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执法局

摘要: {"原始ID":"43cdb0fd9592436483cf28fa8f7536bc","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发布者":"大英县执法局","文件编号":"大城行执[2017]74号","附件":[]}
  


  大城行执〔2017〕74号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调整汛期应急分队的通知

  各股室、大队:

  为提高汛期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县防汛办相关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调整我局汛期应急分队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第一组

  组 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春生(联系电话13982526765)

  副组长:何德明 (联系电话:13882515168)

  组 员:陈 兵 姚昌洲 刘晓春 易天勇 彭科普

  尹红兵 唐建国 何念友 张智军


  第二组

  组 长:局党组成员、特勤大队大队长 陈才双(联系电话13882596268)

  副组长:张文华 (联系电话:13982570618)

  组 员:刘 涛 陈 晨 文 坤 陈云德 甘迎诚

  陈 勇 杨 樊 田 兴 郑才畅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应急分队每位成员要充分认识防汛应急工作的重要性,随时做好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准备,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

  (二)反应迅速。应急分队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接到应急处置命令后,务必10分钟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

  (三)服从安排。在应急处置现场,所有应急处置成员应严格服从现场指挥人员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8月15日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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