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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8-1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社局

摘要: {"原始ID":"d1ed5885c816423e8c17911e9d5d17a2","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4日","发布者":"大英县人社局","附件":[{"Filepath":"/documents/18824738/19249674/33d19ab06ad34141849841e180f509a2.doc","Name":"遂宁市关于举办“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Filetype":"doc"}]}
  中 共 遂 宁 市 委 组 织 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 宁 市 财 政 局

共 青 团 遂 宁 市 委

关于举办“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团委,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组织人事局(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各类创业群体搭建平台,营造关心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决定联合举办遂宁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搭建我市创业项目展示交流和资源对接平台,营造关心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发掘创业典型、展示创业风采、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活动主题

创业放飞梦想,成功你我同行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

共青团遂宁市委

(二)承办单位

遂宁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三)评选组织委员会

组 长:梁勤玲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 梁志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鸿桀 市人才办主任

肖海鸥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黎 共青团遂宁市委副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局,由市就业局副局长陈仁君兼任办公室主任,承办单位相关同志任成员。

(四)专家评审委员会

由省、市知名创业企业家、高校教授、科技专家、金融专家、创业导师、媒体专业人士等行业专家组成。

四、评选项目

(一)评选“创业之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二)优质创业项目10个;

(三)优秀组织奖3个。

五、评选范围

在遂宁市辖区内成功创业的自主创业者。

六、评选条件

(一)“创业之星”参评条件

1.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的自主创业者,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所创办的实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经济效益稳定,市场前景广阔,社会效益良好。

3.创业者自愿参评,参加各环节评审,遵守评选活动各项规章制度。

4.创业者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回报社会,社会效益显著,在帮扶贫困人员、带动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等方面贡献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5.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创业方面的大赛获奖项目不再参赛。七、评选流程

(一)“创业之星”评选流程

1.报名(8月5日—8月15日)。符合条件的选手可到所在县(区)就业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报名,填写参评报名表;由县(区)人社部门、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依据参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核;

2.现场审查(8月16日—8月20日)。组委会组织专家到创业实体现场进行初审,并对参赛选手申报的参赛材料进行评审。

3.评审阶段(8月21日—8月25日)。根据现场实地评审和参评资料进行评审,最后由专家进行决审。

4.表扬(9月中旬)。由主办单位对获得“创业之星”的选手进行表扬。

(二)奖项设置

1.本次评选活动将对产生的创业之星进行表扬,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二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人,三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人,优秀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人。

2.优质创业项目2000元/个。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5日-8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者,到各县(区)就业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领取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后,附报名材料到所在地县(区)就业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材料:各参评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1.遂宁市“创业之星”报名表,并附参评选手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附表1),优质项目推荐表(附件2);

2.创业项目情况简介、商业计划书及成果展示图片等电子档及纸质资料;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信用证明资料。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按照组委会的具体安排,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此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前期报名和初评等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地要认真按照本次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工作的各项安排,落实工作责任。要广泛深入动员有参评愿望、符合参评条件的创业者积极参与,在推荐审查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好中选优。推荐的候选人要在当地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本次“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为契机,营造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带动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附:1.遂宁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

2.遂宁市优质项目推荐表

3.遂宁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遂宁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性别   政治

面貌
  照片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婚 否   户籍所在地  
户籍性质   身体状况  
联系电话   手 机   民族  
E-mail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所属行业   注册时间   法定代表人  
上年度销售收入   税后利润   吸纳职工人数  
项目简介(侧重介绍项目内容、可行性及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及项目实施面临的主困难和问题) 格式小样

正文:(仿宋三号字体)

一、项目内容简介 二、市场分析 三、竞争分析

四、市场营销策略 五、主要设施规划 六、运作管理

七、管理体系 八、公司战略 九、公司发展计划

十、投资分析 十一、风险投资退出战略 十二、公司财务管理

十三、风险与问题 十四、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

说明:格式小样仅供参考,请按照项目具体情况撰写,材料详细情况请另附纸。此框内项目简介即可。
县(区)人社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所有报名选手均需填写此表;2、本表所列学历为最终学历,毕业时间为最终学历毕业时间;3、户籍性质填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4、如有残疾证,身体状况栏按残疾证填写;5、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附件2

遂宁市优质项目推荐表

项目负责人   性别   民族   家 庭

住 址
 
政治

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身份证

号 码
 
项目名称   注册

时间
  项目

地址
 
主要先进

事迹及项

目概况
 
县(区)人社局、

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推 荐意见
 
专家评审

委员会评

审 意 见
 
组委会

推 荐

意 见
 
                     
注:此表由县(区)、市直园区填报。

附件3

遂宁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 项目任务数 备注
船山 5  
安居 5  
射洪 5  
蓬溪 5  
大英 5  
国开区 5  
河东新区 2  
合计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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