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大英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成区到乡镇公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环治办〔2017〕20号)精神,全面打好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向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结合我镇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拓展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和内容,消除盲点死角,突破薄弱环节,提升建成区到乡镇公路、河道沿线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塑造特色风貌,打造重要节点,切实提升公路、河道沿线环境卫生状况,确保今年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总检该项工作不失分、得高分。
二、治理范围
建成区到乡镇公路(乡道公路)、河道(镇域范围内主要河道)沿线。
三、责任划分及治理内容
(一)公路沿线治理
1、责任划分
按照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治理责任。由县交运局牵头负责县建成区到乡镇公路沿线治理工作。主要包括红金路、隆金路的治理工作。镇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沿线相关环境治理工作。
2、治理内容
(1)治理环境卫生秩序。落实专门人员,集中整治公路周边及沿线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公路沿线容貌秩序和通行功能。
(2)拆除违章搭建,规范标志标牌。依法拆除公路沿线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清除破损广告,规范设置和管理公路沿线的标志标牌、广告牌。
(3)塑造风貌特色,提升沿线品位。完成视野范围内公路沿线风貌塑造,逐步提升公路沿线绿化美化水平。
(4)治理车站“脏、乱、差”,树立行业窗口形象。拆除车站及其周边违规建(构)筑物,取缔遮阳棚伞,清除卫生死角,规范广告设置,整治乱摆摊点、坐商不归店以及游商小贩等现象。
(二)河道沿线治理
1、责任划分
按照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治理责任。由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全县河道及沿线治理工作。镇政府具体负责辖区河道及沿线的相关环境治理工作,主要区域包括古柏溪黄腊溪等河流金元段。
2、治理内容
(1)清理垃圾,清淘淤泥。对河道及其沿线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区域的卫生死角进行整治,清淘淤泥,疏通河道,打捞漂浮物。
(2)整治“三乱”,确保行洪安全。依法整治河道及其沿线乱搭乱建、乱倾倒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力加强对河道堤坝、涉河桥等重要水利设施的加固修复,提高河渠的防洪和通行能力。
(3)植绿增绿,美化节点。对河道城镇区域两侧,进行植绿增绿。
四、工作步骤
建成区到乡镇公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从2017年8月1日起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分前期准备、集中治理、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根据全镇专项行动治理要求,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在抓好对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的同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专项行动推进机制。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1日--8月25日)
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按照全镇统一部署,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环保督察问题专项整治、河长制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联动协作,密切配合,集中进行治理。专项行动要从建成区到公路、河道沿线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治理起步,在8月25日前基本完成治脏、治乱工作任务,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路、河道沿线的风貌塑造工作。8月下旬,接受市县对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26日--9月10日)
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并对深入推进公路、河道沿线治理作出安排,实现治理工作常态化,以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迅速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全镇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