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2014年度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2014年度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县郪江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第二批项目纳入2014年度全省民生工程,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4年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4﹞13号)精神,为确保我县2014年度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圆满完成,切实改善我县农村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回马镇涪江村、光明村、金竹村、枯井村、郪江村、芦林沟村:蓬莱镇瓦草村、金湾村、犀牛村、新苗村、虎林村、高桐村、北斗村;隆盛镇单山子村、长滩寺村、五龙寨村、犀牛石村、黄腊溪村、土门垭村、青坪村、赵坝村、红岩村、冉家坝村;象山镇凤阳村、冯家楼村、桥头村、施家坝村、永难坝村;玉峰镇石滩垭村、肖家沟村、四口湾村、梁家坝村、水阁村、罗家坝村、浅垭子村。
二、实施内容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点23个,总处理规模1671m3/d,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6.5Km。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新建联户垃圾收集池170口,配置人力垃圾收集车101辆、村级机动三轮清运车19辆。
(三)户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新建养殖大户粪污治理设施18套。
(四)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工程。设立“四川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宣传标牌2个,生活污水处理教育宣传牌16个,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教育宣传牌26个。
三、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基本解决项目所在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0%,禽畜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80%。项目所在地全面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标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得到增强,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四、时间要求
2014年5月底完成项目的方案准备、招投标及开工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建设内容,通过市级环保、财政部门预验收。
五、职责分工
2014年度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共涉及5个镇乡的35个行政村,直接受益人口64169人。预算总投入资金4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02万元,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98万元,县、乡配套资金2000万元。项目涉及资金大,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
县环保局负责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的统筹协调、项目筛选,对实施方案编制进行技术指导并上报审批,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考核验收。
县财政局负责示范项目资金管理。牵头负责落实配套资金;督促镇乡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统筹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项目财政评审,参与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
县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绩效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和治理成效。
县招标办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工作指导,协助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标和设备采购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等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管理;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协助项目设计、施工等技术指导和管理。
蓬莱镇、回马镇、隆盛镇、象山镇、玉峰镇人民政府是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有效组织。项目实施各镇乡、相关单位要成立2014年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并将名单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推进办公室(下设县环保局)备案。
二是把握节点,强化调度。项目所在地各镇乡要按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和施工设计,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把握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调试运行、验收等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并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度报项目推进办公室。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成效。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项目实施镇乡的监督管理,实现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建立机制,注重长效。项目所在各镇乡要创新环境保护管理模式,落实镇乡及村级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环保民生工程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