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和配合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大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大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就切实做好金元镇农村公路养护及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
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梁大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海波(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浩(镇安全办主任)
霍斌(镇安全办工作人员)
刘兵(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下设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霍斌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相应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
二、加强辖区内所有镇道、村道公路的日常养护。每条道路必须落实具体人员进行养护。
三、农村公路管护基本要求:按照《大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做到路面清洁无杂物无垃圾,路肩整洁无杂草,边沟畅通,绿化协调美观。
四、农村公路环境检查考核办法(见附件):镇农村公路养护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总支、村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拨付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