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单位职能
大英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司法工作。
2.机构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3.人员情况
2016年新增人员3人,截止2016年底共有职工71人。
(二)单位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我院立案庭立案2950余件,审结案件2835件,比上年立案增加328件,审结案件增加481件。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英县人民法院收入决算总额为1440.9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401.71万元,主要原因我院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相应增加。
2016年法院支出决算总额为14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88万元,项目支出579.78万元。
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559.18万元,主要原因我院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相应增加;我院办公大楼维修及围墙修缮;科技法庭建设。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大英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完成全县民事诉讼纠纷、案件执行以及承担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837.88万元,是用于保障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79.78万元,是用于保障各业务庭为完成解决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诉讼案件结束后执行案件顺利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及我2016年办公大楼维修、囚车采购、科技法庭及食堂装修。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县法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9.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7.92万元,增长51.9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309.89万元,占92.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9万元,占5.63%;医疗卫生支出27.97万元,占1.9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7.2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事务运行,包括行政运行730.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3.3万元、案件执行163.78万元。行政运行730.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费用、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住房公积金及我院开展相关工作的专项经费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3.3万元、案件执行163.78万元用于补充日常经费不足、三型法庭建设、科技法庭建设、机关大型维修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9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职工工伤、失业、医疗等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7.9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人员体检费用的支出。
(四)法院案件执行支出152.7万,主要用于案件执行、案件传票送达、案件相关人寻找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类(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73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的调整及新增30个聘用司法辅助人员。
2. 公共安全类(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6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科技法庭和食堂装修、购置囚车。
3.公共安全类(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16年决算数为316.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法院审判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2016年案件数量增大,服务系统采购。
4.公共安全类(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法院的科技法庭及蓬莱法庭的内部设备采购未付相应账款,此款项结转2017年科技法庭设备采购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79.79元,完成预算100%。 用于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购买。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用于我院职工医疗保险购买。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01万元,超预算49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92.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购买了一辆价值25.8万,车辆保险维护费用增加,以及2016年案件数量增大,导致用车辆大。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3.99万元,增长5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92万元,上升47.19%,原因在于购置了一辆价值25.8万的囚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未增长,降低4.1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完成了公车改革,公辆数量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用下降,但由于办案需要购置1量囚车;2016年司法改革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接待了许多司改工作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01万元,占9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7万元,占7.9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21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机要送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460人,共计支出5.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司法改革、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等调研、考察共计5.07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是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信息化建设、日常通用办公用品采购。 二是我院办公楼维修及围墙修缮使用170.23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度,大英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59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302.52万元。 主要用于办公以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增加的原因为2016年我院办公大楼维修支出211.79万元,购置囚车25.8万,科技法庭和食堂装修51.5万。
九、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9.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