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有关要求,发挥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629号令)和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川财金〔2017〕12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三大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支持力度。从2017年起,对三大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投保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增设一档单位保险金额和费率,供其自主选择,即投保的水稻和玉米单位保险金额700元/亩,费率4%,单位保费28元/亩;小麦单位保险金额600元/亩,费率3%,单位保费18元/亩。
本政策所称“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5〕50号)规定的补贴对象为认定标准。
(二)继续鼓励降低育肥猪保险投保门槛。为提高育肥猪生产风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满足规模化养殖户的保险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对规模化养殖户取消“育肥猪的体重在20公斤(含)以上”的保险标的限制,降低育肥猪投保门槛,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维持不变。
“规模化养殖户”是指投保时存栏数达到50头以上(含)的养殖户(场),独立法人或实体的养殖小区和专合组织。
(三)加大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保障力度。促进特色农业保险发展,加大特色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特色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原则上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以保障种植户和养殖户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坚持政府出资为主,种植户和养殖户投入为辅的原则,对参保品种进行保费补贴。小家禽,县级财政补贴60%,参保养殖户承担保费的40%;蔬菜和瓜果,县级财政补贴70%,参保农户承担保费的30%;中药材,县级财政补贴75%,参保农户承担保费的25%。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助资金总额控制在80万元以内,其中:特色农业种植业保险保费补助60万元以内(含中药材),小家禽保险保费补助20万元以内,超出县级财政预算承担部分的由各保险公司自行承担。保险公司具体经办业务时间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发文前特色农业各品种已参保的保费补助额度在相应品种总控制额度中扣减。
二、经办机构
按照国务院第629号《农业保险条例》和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农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川财金〔2017〕12号)要求,2017年6月7日,经大英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大英支公司经办全县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内的传统农业保险品种;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办省级财政奖补的地方特色种植业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经办省级财政奖补的地方特色养殖业保险。
三、工作要求
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国家支农惠农的一项重要政策,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乡要正确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搞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以巩固2016年及以前工作成果为目的,充分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扩大政策覆盖面,立足实际,积极稳妥开展小家禽、瓜果、蔬菜、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保险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保费政策。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乡要严格执行上级保费政策,经办保险机构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上级出台的保费政策,保持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加强协同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乡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各镇乡作为责任主体,要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好所辖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县畜牧局与经办保险公司要互相协助搞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要求,“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赔”。
(三)加强经办机构管理。各保险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职责,积极主动与各镇乡及有关部门衔接;按照“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的农业保险条款、费率,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坚持农户投保自愿原则,尊重农户投保意愿,广泛深入宣传农业保险;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将于年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联合评定,对服务质量不到位、查勘赔付不及时、农户不满意等情况出现的单位,则责令其退出农业保险市场,并取消其经办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深入宣传发动。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乡要加强引导、做好宣传;经办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村社公示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保险意识,增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农户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