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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7-7-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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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城行执〔2017〕45号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的

  通 知

  各股室,各大队:

  为进一步净化我县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根据大英县文明办《关于印发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任务分工(2017年版)的通知》(大文明办〔2017〕14号)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7年7月3日至9月3日。

  二、整治范围

  县城区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

  三、整治内容

  各类游商摊贩占道经营、座商跨门出店经营、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噪音扰民、乱贴乱画等违章行为。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筹此次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雷宇科

  副组长:刘 静

  成 员:何德明 陈 兵 杨 干

  张文华 李杨东 姚昌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昌洲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收集、整理整治情况并汇总上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限期自行整改阶段(7月3日至7月7日):

  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的经营者逐户进行宣传,督促业主自觉纠正违章行为;对不听劝阻继续违章经营的业主,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9日至8月31日):

  执法、特勤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座商出店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噪音扰民、乱贴乱画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查处、取缔无视劝告、拒不自行整改的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噪音扰民等各类违章行为。

  (三)巩固提高、长效管理阶段(9月3日至长期):

  集中整治结束后,局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达标的区域责成相关执法中队继续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直至验收合格。执法、特勤大队要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安排专人在学校上放学时段值守校园周边,巩固整治成果,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大队一定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治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学生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活、学习环境。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执法岗亭LED电子显示屏、网络、报纸等媒介,宣传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校园周边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步骤、整治措施等,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务必抓出成效。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强与交警、工质、卫计、社区管委会、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各中队之间的配合联动,尤其是接合部位的整治要统一行动,同时展开,防止东打西躲,东撤西进。

  (五)强化监督,落实长效。各大队要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执法巡查,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安排执法人员定岗值守;同时要与各学校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联动联勤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5日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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