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4-04-21点击:150次 一、设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 二、办理流程 1、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已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共同向各自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核实后签字盖章。 2、带上经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核实后签字盖章的申请书,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原件和夫妻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