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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2017-6-2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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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4-04-16点击:64次

  
事项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办事指南
办理部门 大英县工商质监局
责任科室 大英县工商质监局行政许可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办理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或盖章。

  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复印或打印在A4规格纸上。

  
办理流程 (一)被委托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窗口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

  (三)被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相关表格 见下方附件下载
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 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窗口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 0825-7824630
投诉电话 0825-782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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