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临时身份证 |
办理部门 | 公安局 |
责任科室 | 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临时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二款 |
申请条件 |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事项收费 | 1.发改价格【2003】2322号;川价发【2005】29号;川价字费【97】197号;收费标准:每证10元 |
办理材料 | 本人办理临时身份证并提供户口本和户口本复印件进行办理 |
办理流程 | 1.本人需持户口本复印件,到办证中心公安局3号窗口办理。2.窗口服务人员需审核办理人所提供的证件是否与办理人相符,后进行办理。3.并在办理后给办理人发予证件领取单。。注:本人需先办理正式身份证,正式身份证在受理期间(即在办理后没有拿到正式身份证)方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如电脑显示已做证,则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 |
相关表格 | 无 |
办理形式 | 电子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办理)或其他办理 |
办理地点 | 大英县办证中心公安局3号窗口办理 |
法定期限 | 办理临时身份证自公民提交申请后的一日发放 |
办理时间 | 办政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咨询电话 | 7821525 |
投诉电话 | 7823678大英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