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死亡注销所需资料 作者:大英县公安局来源:大英县公安局发布日期:2016-06-22点击:63次 1、公民死亡一个月以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当事人应持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申请,(申请需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到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如是土葬的,需提供罚款单原件和复印件。 注:蓬莱一派出所、蓬莱二派出所、太吉派出所的到政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