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二代居民身份证 |
办理部门 | 公安局 |
责任科室 | 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临时身份证法》 |
申请条件 |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事项收费 | 1、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3】2322号;川价发【2005】29号;川价字费【97】197号。收费标准:首次申领每证20元;补办身份证每证40元 |
办理材料 | 1.办理二代身份证,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到政务中心4、5、6号窗口办理。(回马派出所、隆盛派出所、河边派出所、玉峰派出所均可办理二代身份证。)2.第一次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并贴本人近期相片,村或居委会加盖压像章。 |
办理流程 | 1.办理二代证,本人需持户口簿原件到政务中心2楼照相室采集人像。2.人像采集后,持户口簿原件到公安局4、5、6号窗口进行受理。3.民警需对办理人和所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核,待确定后进行办理。4.办理完毕后,民警应给当事人提供二代证领取单,并让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
相关表格 | 无 |
办理形式 | 电子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办理)或其他办理 |
办理地点 | 政务中心公安局4、5、6号窗口办理。(回马派出所、隆盛派出所、河边派出所、玉峰派出所均可办理二代身份证。) |
法定期限 | 办理二代身份证自公民提交申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发放。 |
办理时间 | 办政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乡镇派出所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咨询电话 | 7821525 |
投诉电话 | 7823678大英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