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 |
办理部门 |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责任科室 | 车辆管理所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 |
申请条件 | 自然人、企业法人等 |
事项收费 | 1、 收费依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的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558号) 2、收费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汽车、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拖拉机(以下简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发放号牌时收取号牌工本费、临时号牌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 1、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员;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
办理材料 |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车辆照片2张 |
办理流程 | 业务受理→转移登记→缴费→领取行驶证 |
相关表格 | 1.系统自动填写表格,无需提前下载打印填写 |
办理形式 | 车辆管理所窗口办理 |
办理地点 |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法定期限 | 一天 |
办理时间 | 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咨询电话 | 7821116 |
投诉电话 | 7822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