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变更民族 |
办理部门 | 公安局 |
责任科室 | 辖区派出所户籍部门 |
设定依据 | 《遂宁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申请条件 | 民族变更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 |
办理流程 | 公民申请变更民族登记的,应当提交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给予更改。年满20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民族成份的,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
相关表格 | 无 |
办理形式 | 电子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办理)或其他办理 |
办理地点 | 辖区派出所(蓬莱一派出所、蓬莱二派出所、太吉派出所的到政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 |
法定期限 | 需县局审批的需3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办政中心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乡镇派出所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咨询电话 | 7821525 |
投诉电话 | 7823678大英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