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贷人凭购买商品住房合同领取《遂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和权属证明查询联系函。 第二步:申贷人按要求填写完备《申请、审批表》交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待审,同时还需提供收入证明(已婚需出具夫妻双方的)、婚姻证明(婚否都需要出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还款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收入证明(还款保证人需到场签字盖手印),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需出具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证明,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工作、购房所在地权属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凭据复印件。 第三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后出具《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住房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第四步:申贷人持审批的《申请审批表》和《贷款发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