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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办理迁入办事指南

2017-6-2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务中心

摘要: {"原始ID":"60c1a3f9b66849b89663f94d8743ee3d","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8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务中心","附件":[]}
  市外办理迁入办事指南  作者:县公安局来源:县公安局发布日期:2015-05-19点击:214次

  
事项名称 市外办理迁入
办理部门 公安局
责任科室 各辖区派出所户籍部门
设定依据 《遂宁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申请条件 投亲靠友,购房入户、人才引进等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办理材料 1、本人提交申请,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辖区派出所签字、盖章;2、结婚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3、迁入人户籍证明;4、持相关手续到大英县政务中心公安局3号窗口办理准迁证。(注:规划区迁入的需提交县局审批)

  
办理流程 递交上述材料后,到拟迁入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相关表格
办理形式 电子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办理)或其他办理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公安局3号窗口办理准迁证
法定期限 手续齐全当日办结
办理时间 办政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 7821525
投诉电话 7823678大英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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