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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英县货币化安置宣传方案》的通知

2017-6-2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办

摘要: {"原始ID":"9f1b1e2b93114debb628534c2dd039b6","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办","文件编号":"大府办函[2017]90号","附件":[]}
蓬莱镇、隆盛镇、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城东、城西社区管委会,县级各相关部门:

  《大英县货币化安置宣传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大英县货币化安置宣传方案

  为扩大群众对货币化安置政策的知晓度,引导拆迁安置对象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加快推进我县货币化安置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内容

  以中、省、市货币化安置政策宣传为主,大力宣传我县安置政策的目的意义、方式流程,资金结算标准、支付途径,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等。

  二、宣传范围

  面向全县开展宣传,重点为已拆迁未实施安置的拆迁安置群众(含正在建设安置房,未实施分配到户的拆迁安置群众)。

  三、宣传方式

  采用阵地宣传与媒介宣传相结合的模式。宣传阵地:主要为县货币化安置中心、蓬莱镇、隆盛镇,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采用展板、传单、海报、人员讲解等形式进行。宣传媒介:一是LED显示屏,在广场、步行街利用LED显示屏定点宣传货币化安置政策及工作流程;二是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遂宁日报·大英专刊要通过新闻、专题报道、广告等形式加强货币化安置宣传报道;三是入户及社员代表大会,各拆迁实施业主单位落实专人入户宣传,确保每一名拆迁安置群众知晓货币化安置政策,并加大社员代表大会召开频率,实时宣传货币化安置政策;四是宣传大篷车,由各拆迁实施业主根据宣传动员情况,以社为单位,组织拆迁安置群众到货币化安置中心参观。

  四、宣传职责及任务分解

  县住建局:做好县货币化安置中心阵地建设,加大店招店牌规划建设,清除外围影响因素,突出货币化安置集中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加强宣传阵地货币化安置氛围建设;协助县重点办做好货币化安置宣传资料制定、整理、印发;做好宣传阵地内接待宣传、驻地宣传;参与镇乡社员代表大会宣传;协助拆迁安置实施业主单位落实集中参观所需的公交车;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房源的宣传工作。

  县重点办:牵头做好货币化安置宣传资料的制定、审核、整理、印发;牵头拟定货币化安置宣传标语;参与镇乡社员代表大会宣传。

  蓬莱镇、隆盛镇,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做好宣传阵地建设,落实政策咨询接待人员;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货币化安置宣传资料,做好人员统筹,按村级(片区)一名分管领导、社级(点)一名专职宣传员配备;组织召开货币化安置村、社动员大会;协助县重点办做好货币化安置宣传资料制定、整理、印发;以社为单位,组织拆迁安置群众到县货币化安置中心参观。

  县新闻中心:制定有效宣传方案,统筹组织遂宁日报·大英专刊、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等县内媒体开展货币化安置宣传工作,及时宣扬、传播先进典型,集聚正能量,确保宣传成效。大英专刊、大英新闻每月宣传密度不低于2次;县电视台拍摄制作宣传短片或告示,分时段在电视台滚动播出,每天不少于10次,县文广局在新区广场、朝阳广场等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每天不少于5次。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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